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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6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发布《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》,对部分产品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其中,将对能源资源类产品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、农业生产资料等五大类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,平均税率为4.4%,比最惠国税率低50%以上;对部分化肥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。新版关税方案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与此同时,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,推动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,2012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、原油、化肥、铁合金等“两高一资”产品征收出口关税。据了解,包括钒铁、钼铁、钨铁、稀土铁合金等在内所有铁合金产品出口关税暂时仍维持2008年的标准不变。